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科研】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11/18  肖平   浏览次数:   返回

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详见学校科研管理网站或各系(中心)所发通知和附件材料。

1、该项目为限额申报,各学院优秀学术带头人与青年学术带头人各限1名上报学校,由学院根据指南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2、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含青年项目);(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或行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东方学者、上海领军人才、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

5、优秀技术带头人(专题四):各高校、科研院所项目责任人依托企业申报,相关学院若有申报者可限报1项。

补充说明:2020年度启明星、2020年度扬帆和2021年度浦江计划入选者且无市科委其他在研项目,可以申报学带;东方学者今年可以申报学带。

学院预审:

1、11月22日前有意者先向各系科研秘书预报,2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系(中心)科研秘书。

2、11月25日上午9点前,各系(中心)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学院.

3、11月29日前,学院预审排序后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4、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66136003


上一条:【科研】2023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学院预审推荐公示

下一条:“自仪奖学金”评奖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