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前期已通过各系中心发布。通知详情和相关材料可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网站或各系(中心)科研秘书了解。
根据通知安排,1、该计划为限项申报,学院2个名额推荐至学校。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预审初步安排:
1、9月8日前,各系(中心)汇总和申请材料报送学院。2、9月22日前学院预审排序后推荐2名参与学校答辩。3、联系人:肖平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