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大纲,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达到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1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长期承担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或继续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讲该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 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 申报数量
学院可推荐3门课程。已获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市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不再参评。
三、 工作要求
1.请积极组织,做好遴选审核推荐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请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广课程思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共享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
四、 申报流程
10月15日中午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各部门本科教学秘书处,10月15日前以各系(部门)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组织评审。
获学院推荐者登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包括①签字盖章PDF申报书②word版申报书③其他支撑材料。提交时间截点为2023年10月18日。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获评立项的项目须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书。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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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